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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贯彻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5-13 浏览次数:5004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清当前的防汛形势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明显增多。请各地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修订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在建的排水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汛期发挥效益。

二、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隐患的处置工作

各地对汛前检查发现的排水隐患和问题,务必在5月底之前处理到位。一时确实难以处理的,要制定度汛应急方案,落实备用排水防涝设备,确保今年汛期不出现内涝。

三、强化工程维修和调度

各地要提前疏通排水管网,检修和调试排水泵站,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通过工程措施提前降低河道、湖泊水位,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做好防汛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在当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各项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通讯联络畅通。对各地出现的重大灾情信息要及时上报我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019102000550号